一、师资:专业律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大学教师
二、讲座内容:
1、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内容、申报地点、申报期限、申报方式宣讲; 2、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答疑: ·年所得12万元≠年薪12万元; ·年薪未达到12万元年终就不需要进行自行申报了吗? ·哪些所得可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平时已经由单位代扣代缴足额缴纳了税款,年终还需要自行申报吗? ·2006年度个人取得财产(如:房产、汽车)转让所得超过12万元,年终仍要自 行申报吗? ·公司财务人员能否为本公司员工代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 |
三、讲座期间: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间分批开班
四、咨询热线: 56961365,13917633705
特别提示:
1、由于《操作意见》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的扣缴单位可代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的相关事项”,故我们衷心希望各企事业单位的个人所得税办税员积极参与本次讲座,以了解具体个税委托代理流程及相关法律责任;
2、即日起通过咨询热线接受报名,发放《听课证》。请参加学习的纳税人于2006年12月10日前预约报名。我们对领取《听课证》的学员进行分班后,另行告知其开班具体时间。